8.4 记录控制 8.4.1 记录建立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存清晰的记录以证明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应在执行影响检验质量的每一项活动时进行记录。 注:记录的媒介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 8.4.2 记录修改 实验室应确保修改的记录可追溯到之前的版本或原始记录。应保留原始的和修改后的数据和文档,包括修改的日期,相关时,修改的时间、修改内容和修改人的标识。 8.4.3 记录保存 a)实验室应实施记录的标识、存放、防止非授权的获取及修改、备份、归档、检索、保存期和处置所需的程序; b)应规定记录保存时间; 注1:除要求外,可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