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检验方法验证a)实验室在引入方法前,应制定程序以验证能够适当运用该方法,确保能达到制造商或方法规定的性能要求。b)验证过程证实的检验方法的性能指标,应与检验结果的预期用途相关。c)实验室应保证检验方法的验证程度足以确保与临床决策相关的结果的有效性。d)具有相应授权和能力的人员评审验证结果,并记录验证结果是否满足规定要求。e)如发布机构修订了方法,实验室应在所需的程度上重新进行验证。f)应保留以下验证记录:1)预期达到的性能要求;2)获得的结果;3)性能要求是否满足的结论,如不满足,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