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8 修正报告结果
修正或修改结果的程序应确保:
a)记录修改的原因并在修改的报告中标识(相关时);
b)修改的报告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输的形式发送,明确标记为修订版,并包括参照原报告的日期和患者识别;
c)用户知晓报告的修改;
d)当有必要发布全新报告时,应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且追溯至所替代的原报告。
e)如报告系统不能显示修改,应保存修改记录。
7.4.1.8 修正报告结果
修正或修改结果的程序应确保:
a)记录修改的原因并在修改的报告中标识(相关时);
b)修改的报告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输的形式发送,明确标记为修订版,并包括参照原报告的日期和患者识别;
c)用户知晓报告的修改;
d)当有必要发布全新报告时,应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且追溯至所替代的原报告。
e)如报告系统不能显示修改,应保存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