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控制

2025年2月7日

8.4 记录控制

8.4.1 记录建立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存清晰的记录以证明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应在执行影响检验质量的每一项活动时进行记录。

注:记录的媒介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

8.4.2 记录修改

实验室应确保修改的记录可追溯到之前的版本或原始记录。应保留原始的和修改后的数据和文档,包括修改的日期,相关时,修改的时间、修改内容和修改人的标识。

8.4.3 记录保存

a)实验室应实施记录的标识、存放、防止非授权的获取及修改、备份、归档、检索、保存期和处置所需的程序;

b)应规定记录保存时间;

注1:除要求外,可基于已识别的风险选择记录保存时间。

c)报告的检验结果应能在必要或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检索;

d)所有记录应在整个保存期间可获取,无论使用何种媒介保存记录,应清晰,并可用于实验室管理评审(见 8.9)。

注2:从法律责任考虑,特定类型程序(如组织学检验、基因检验、儿科检验等)的记录可能需要比其它记录保存更长时间。

质量管理日历

2025年02月07日 GMT+8
ISO 15189:2022
8.4 记录控制
记录建立
  • 满足标准要求的证据
  • 检验质量活动记录
  • 采用多种媒介形式
  • 确保清晰可读
记录修改
  • 可追溯原始记录
  • 保留修改日期时间
  • 记录修改内容
  • 标识修改人员
记录保存
  • 规范标识存放
  • 权限访问控制
  • 定期数据备份
  • 确保可检索性
记录生成
修改管理
检索使用
归档保存
处置销毁
特殊记录要求
  • 组织学检验记录
  • 基因检验记录
  • 儿科检验记录
  • 需更长保存期限
💡 提示:记录管理应确保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特殊类型记录应考虑延长保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