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8 修正报告结果 修正或修改结果的程序应确保: a)记录修改的原因并在修改的报告中标识(相关时); b)修改的报告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输的形式发送,明确标记为修订版,并包括参照原报告的日期和患者识别; c)用户知晓报告的修改; d)当有必要发布全新报告时,应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且追溯至所替代的原报告。 e)如报告系统不能显示修改,应保存修改记录。

2024年12月20日 阅读全文

7.4.1.6 报告要求 每份报告应包括下列信息,除非实验室有理由可以省略某些内容并文件化: a)每页都有患者的唯一标识,原始样品采集日期和报告发布日期; b)发布报告的实验室的识别; c)用户姓名或其他唯一识别号; d)原始样品类型和描述样品的必需信息(例如:来源,取样部位,大体描述); e)清晰明确的检验项目识别; f)相关时,所用检验方法的识别,可能和必要时,包括被测量和测量原理的一致(电子)的识别; 注:观测指标标识符逻辑命名与编码系统(LOINC),命名、属性和单位(NPU、NGC)和 SNOMED CT…

2024年12月18日 阅读全文

7.4.1.5 结果的自动选择、审核、发布和报告 当实验室应用结果的自动选择,审核,发布和报告系统,应制定程序以确保: a)规定自动选择,审核,发布和报告的标准。该标准应经批准、易于获取并被授权负责发布结果的人员理解; b)标准在使用前进行确认和批准,在报告系统发生变化,并可能影响其正常功能及使患者医疗面临风险时,定期评审和验证这些标准; c) 可识别经自动报告系统选择出需要人工审核的报告,选择的时间和日期,以及审核人的身份均可获取; d)必要时,可应用快速暂停自动选择、审核、发布和报告功能。

2024年12月13日 阅读全文

7.3.7 检验结果有效性的保证 7.3.7.1 通用要求 实验室应制定监控结果有效性的程序。记录结果数据的方式应能检查出趋势和漂移,如可行,应采用统计学技术审核结果。实验室应策划和评审此监控。

2024年12月9日 阅读全文

7.3.7.3 室间质量评价(EQA) a)实验室应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监控检验方法的性能,包括参加适于检验和检验结果解释的室间质量评价计划,含 POCT 检验方法。 b)有相应质评计划时,实验室应就其检验方法建立室间质量评价的程序,包括申请、参加和结果评价。 c)室间质量评价样品应由常规执行检验前,检验和检验后程序的人员进行检验。 d)实验室选择的室间质量评价计划应尽可能: 1)具有检查检验前,检验和检验后过程的效果; 2)满足临床适宜用途的可模拟患者样品的样品; 3)满足 GB/T 27043/ISO/IEC 17…

2024年12月7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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